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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退休人员“带薪服刑”!江西一地:整改!追回!

新法治报 2022-12-25


为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安全

2020年以来

宜春市检察机关针对

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问题

进行深入摸排

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


其中宜丰、靖安县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2017年以来宜丰县、靖安县共有8名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3名退休人员宣告缓刑期间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违规领取金额达3.29万元。

丰城市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刘某某于2016年7月23日死亡,但相关部门未停发其养老金,直至2022年4月已多发养老金10.48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宣告缓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死亡的停发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公平与稳定。服刑、死亡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造成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流失,同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此,相关检察院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一是依法追回违规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和违规增资部分二是对退休人员死亡、退休人员犯罪服刑仍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防止违规领取养老金。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对当地违规领取养老金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追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同时,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民政部门对接联系,努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堵塞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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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宜春检察

编辑:黄婉琼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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