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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退休人员“带薪服刑”!江西一地:整改!追回!
为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安全
2020年以来
宜春市检察机关针对
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问题
进行深入摸排
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
其中宜丰、靖安县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2017年以来宜丰县、靖安县共有8名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3名退休人员宣告缓刑期间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违规领取金额达3.29万元。
丰城市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刘某某于2016年7月23日死亡,但相关部门未停发其养老金,直至2022年4月已多发养老金10.48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宣告缓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死亡的停发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公平与稳定。服刑、死亡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造成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流失,同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此,相关检察院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一是依法追回违规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和违规增资部分;二是对退休人员死亡、退休人员犯罪服刑仍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防止违规领取养老金。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对当地违规领取养老金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追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同时,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民政部门对接联系,努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堵塞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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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宜春检察
编辑:黄婉琼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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